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需要的长桥街道河道水质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文件资格条件的各询价响应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120000.00元)
采购内容:长桥街道河道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1.对长桥街道辖区27条河道每月进行1次水质检测,全年共计12次;2.检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溶解氧、氨氮、总磷、高猛酸盐指数6个项目。
二、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招标的报名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00前,报名领取标书费300元/份。
2、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4:3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3、2025年6月23日14:30在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开标。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格式(以下材料不如实如数提供,示为无效标):
1、封面(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询价编号);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5、询价响应报价表、分项报价表;
6、报价承诺的相关格式如下:
我公司承诺: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四、成交原则: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最低价格供应商为成交单位,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价格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五、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名称:长桥街道河道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2、合同价款:按成交价格。
3、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4、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5、服务时间:12个月(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六、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外包。
2、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应附从业人员责任页,明确项目负责人,各分项工作承担者,从业单位应建立内部审核制度,明确报告的审核人、审定人,上述人员均需亲笔签字确认。
3、供应商应加强对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等环节的管理,上述环节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单位会对供应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责任。
4、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分析,并在采样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及电子版检测报告。
5、供应商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关于甲方以及所调查项目的一切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对外公开,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外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实施依据
主要参考的依据如下:
《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与收费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注:以上依据若相关部门已发布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七、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四项单独制作《询价报价书》。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定
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检测方案编制费、现场采样费、样品检测分析费、检测报告编制费、差旅食宿费、文印费、资料费、通讯、工器具、设备、加班费、管理费、保险、材料、劳保、专利技术、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增加任何费用。
2、若被确定为成交单位,则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3、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
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5、报价人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503室
联系人:邵凯丽、孙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416573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长兴街118号
苏州瑞上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